11月19日,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万林等人非法行医案依法公开宣判,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胡万林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;判处被告人吕伟有期徒刑十一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判处被告人唐孟君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;对被告人贺桂芝免予刑事处罚。四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云文超、李小会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889元。宣判后,被告人胡万林、吕伟不服提出上诉。(钟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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